啟示錄 十二章十七節:
「龍向婦人發怒、去與他其餘的兒女爭戰、這兒女就是那守神誡命、為耶穌作見 證的。那時龍就站在海邊的沙上。」
個人感言~
回想初信,最影響我的就是帶我信主的家人,
因為他的生命見證吸引著我,作了我近距離的榜樣。
在家庭中怎樣為義受迫逼、學校中怎樣作見證、決定上怎樣以神為首位!
甚至當我遇上真理問題,他都一一解答,幫助我去成長進入事奉!
雖然他現返了另一教會,
但我並不會因為這樣而失腳,給自己藉口去不信任人。
因為我所得著的是需要去延續,就如主耶穌一樣。
多謝神安排了無數肢體在我身邊,成為了我的榜樣,讓我成長效法,
並成為別人的見證、別人的腳印!
感謝神(^O^)
信息分享-錫安日報:
http://www.ziondaily.com/2.0/web/word_of_god_02a/view.php?id=1226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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