啟示錄 十二章十七節:
「龍向婦人發怒、去與他其餘的兒女爭戰、這兒女就是那守神誡命、為耶穌作見 證的。那時龍就站在海邊的沙上。」
個人感言~
要成為小孩,一生就要專一定精在神身上,
要常常提醒自己的信仰動機是什麼!
為的是神? 或是自己的利益和需要?
如牧師所言
好多人升到高位、被神恩膏,便自高自大,越走越遠離真道,
卻用血氣、屬世巴蘭方式去讓人認識神。
這卻成為其他兒女,留在被提後的大災難去醒悟悔改。
多謝牧師,再一次提醒我們的方向,
是與神為友,或與世界為友?
是效法基督或是效法這個世界?
教會為了人數或是讓人真正認識神?
除了主耶穌是我們的榜樣,
那些願意遵守神的誡命和有神旨意的教會,
都是我們的榜樣,值得我們去效法!
讓自己同樣成為為耶穌作見證的嬰孩,行在神的旨意裏面!
感謝神~
信息分享-錫安日報:
http://www.ziondaily.com/2.0/web/word_of_god_02a/view.php?id=122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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