啟示錄 十二章十七節:
「龍向婦人發怒、去與他其餘的兒女爭戰、這兒女就是那守神誡命、為耶穌作見 證的。那時龍就站在海邊的沙上。」
個人感言~
怎樣為耶穌作見證?
就是藉著榜樣教我們在不同處景、事件懂得怎樣自處,
讓我們活出基督的樣式,不用常撞釘子。
這樣就如代代相傳,
我們亦成為了別人的榜樣。
我很感恩返了一間全面性真理教導的教會,
有好牧師、師父、眾領袖們,都是我的好榜樣,
教導我在日常生活、工作、家庭和待人處事細節中怎樣作見證,
不只在教會作星期日的基督徒。
我們不單有聖經的彩雲讓我們效法,
還有身邊活生生的屬靈領袖給我們去跟隨,
我願意與他們同心為耶穌作見證,
讓神的美好旨意成就!
感謝神!
信息分享-錫安日報:
http://www.ziondaily.com/2.0/web/word_of_god_02a/view.php?id=122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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